近日获悉,重庆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更新小额贷款政策,将2月出台的“小贷9条”更新为如今的“小贷8条”,旨在“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
其中提出从“持续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支持积极化解不良资产”、“适度调整产品监管要求”、“推广科技创新运用示范”、“优化监管评价机制的运用”、“强化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管理”、“调整有关通知的执行要求”这8方面入手。
在“持续服务实体经济”上,《通知》表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减费让利,推出更多针对小微企业、“三农”及个体工商户的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产品;开发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合理消费需求,从而助推经济发展”。
在“落实尽职免责制度”上,《通知》表示“适当调整对高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考核标准,提高考核的容忍度,发挥其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支持积极化解不良资产”上,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债转股、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回购等多种方式消化不良贷款”,以此实现“盘活存量资产,释放公司流动性”。
在“适度调整产品监管要求”上,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已备案的带看产品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产品期限和授信额度。
在“推广科技创新运用示范”上,构建线上平台,引入科技赋能的技术创新。
在“优化监管评价机制的运用”上,提出“优化监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实体经济贷款的评分比重,适度调整对不良贷款率、盈利性指标的相关要求”。
在“强化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管理”上,要求应“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与银行开展联合贷款业务”。
在“调整有关通知的执行要求”上,《通知》指出“完成时间顺延至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