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人来说,
“限购令”当然并不陌生。
9月14日,
苏州取消限购政策,
两年后,
现在这个政策又回来了!
昨天(8月11日)下午4点
中国苏州网站正式发布
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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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针对土地供应、土地招标、
售前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
15个地区出台系统性稳控措施。
《意见》明确,政策实施过程中,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购买和申请以网上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同时,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市、吴江区将按照《意见》精神,在1个月内制定地方政策意见并报市***备案后再实施。
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这个新政策的“干货”
给大家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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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居民信用的具体内容
根据家庭购买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分四种情况实施信贷政策。
如果首套房贷款未清完,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
(一)常住家庭首次购买普通房(之前从未买过房),申请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商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房屋的居民家庭;
2.已拥有1套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虽然有住房贷款苏州二套房贷款,但贷款已经结清。
(三)常住家庭拥有住房苏州二套房贷款,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再次申请购买普通房的,苏州市区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 (不含吴江区)。
(四)常住家庭有两套以上住房,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苏州不押车贷款,继续停止发放“三套”以上住房贷款。
不明白的可以看图
更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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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居民信贷的具体内容
第一套房不受限制。
购买第二套住房需提供相关税费或社保缴费证明。
新规定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不受限制;户籍在本市的非居民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相关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具体要求是:申请购买第二套房子时苏州信用贷款,户口在本市的非居民家庭需提供苏州市区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的缴纳证明。自购买之日起首 2 年内累计支付 1 年或以上。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者的资质。购房者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2套以上房屋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开发公司或购房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籍人才,参照相关证明文件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用图片也更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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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似乎,
这一政策加强了苏州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真的沉了
不管你是否受到影响,
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仍然是必要的。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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