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对湖州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出疑问,不解于住房公积金为何不可对冲抵商业房贷,这样对还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用户而言,能灵活有效地让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作用。
对此,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湖公积金委发【2009】12号)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等情形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指出,“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受理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湖公积金发【2016】19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银行商业性个人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降至100%以下”。
除此之外,还说明了该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截止回答的9月11日当天,“该市存贷比为110.55%,已受理公积金贷款且未发放的有26.4亿”。数字侧面反映了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非常大的资金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紧闭住房公积金冲抵商贷口,暂停受理“商转公”业务,是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的一种手段,以此减轻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压力。
回复的最后提到,“等存贷比下降和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后,会考虑出台相关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