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发布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政菏泽问题清单》,就职工相关住房公积金问题进行解答。问题分别为“部分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离婚能否解除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身份不同职工可贷额度不同”这四个问题。
据解答,针对“部分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该市将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行政推动”、“借助联合执法”的方式督促单位尽快建制,但无法强制执行。
此外,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支持“商转公”,原因在于未具备开展“商转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这一条件。目前的中心依旧为“满足广大职工对首套住房的迫切需要”,遵循“支持刚需、向首套房倾斜”的原则。
针对“离婚能否解除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这一问题,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样暂不支持,原因在于“与现有政策冲突”、“违反《借款合同》相应条款”。同时表示,如若解除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还款风险,两人承担的债务将有一人承担。
在“身份不同职工可贷额度不同”这一问题上,该清单内容表示,不同身份的群体按各自条件获得相应的可贷额度,能有效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其中提到,“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更好的体现了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让更多的缴存人员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积金贷款业务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