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期限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即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例如,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一般情况下,境内企业需在月或季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材料。
汇算清缴简介
汇算清缴的对象是所有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收入费用凭证齐全的企业。通常,这些企业会被税务机关视为适合征税和审计的企业。年底,所有企业均需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外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1个半月至4个月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等待汇算清缴通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相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