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投资趋向高频,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不是意味着小额贷款无处可生存?移动互联网化是经济生活的大趋势,在网络信贷领域,对于借款人而言,无疑大大提高了借贷效率,从而降低了资金成本;对于理财人,碎片化的时间得到了更好的利用,理财行为从低频走向高频;而对于网贷平台来说,在搭建这条高效与便捷的通道时,需要有稳健但雷厉风行的风控体系去做支撑。这一点,小额是关键。
借款人提高借贷效率,以及理财人投资行为走向高频,都让网贷平台更加需要稳健的风控体系。这一点,小额是关键。
备受瞩目的《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前不久正式发布。对于野蛮生长了数年之久的网贷行业来说,监管的到来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靴子终于落地。可以预见,在不久的未来,被预言了无数遍的“行业大洗牌”终将大幕开启。小额资金如何炒黄金?7大方法为你指路>>
虽然《暂行办法》大部分内容已经出现在了去年12月份印发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但最终的文件发布仍然令不少人吃惊。要求更细了,合规的门槛更高了。
回想一下行业初期,网络借贷对于中国来说还是新鲜事物,秉承着其服务于小微,以普惠为核心目的的价值观。不过这种定位在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直接借贷模式,随着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及监管缺失下的无序生长,已经逐渐脱离了它的本源。我们可以看到各种融资租赁的项目,大型企业的借贷,以及包括票据、工业设备,甚至是艺术品等形形色色的非个体大额资产。这些项目结构复杂,金额相对较高,无形中增加了网贷平台风险管理的难度,但由于个体优质资产难寻,加之有利可图,因此很多平台都引入了相关资产,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
这次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个人和企业的借款上限。同一自然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在不同平台间的上限为100万元;企业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不同平台间的借款上限为500万元。按照这样的红线标准,目前超过90%的平台都不符合规定。
《暂行办法》发布后,在监管部门就该文件做出的问题解答中,网贷行业的定位被再次明确为“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小额”成为制定借款上限的依据。平心而论,单个平台20万,多个平台100万的借款上限基本可以覆盖个人借贷的不同类型,而最高500万的法人借贷金额也是大部分小微企业的正常需求。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借贷操作方面流程较为复杂,成本相对较高,一直难以覆盖包括个体经营者、个体消费者、小微企业、农民等群体在内的小额融资需求。过去数年,正是这类小额、分散、偏远的借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普惠金融为目的的P2P网络借贷服务才应运而生。监管部门肯定希望网贷行业作为后起之秀,继续成为传统金融的补充,而不是业务重叠的竞争者。
银行在既有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它依然是相对最好的应对大额借贷逾期风险的选择。放眼宏观,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不减,而企业负债又居高不下。标普全球评级推测的2015年中国未结清企业债总计17.8万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71%。这一数字到2020年将达到32.6万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债务的压力下仅仅为偿还到期债务而增加借款。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如果短期内不能实现有效的去杠杆化,全国性的债务危机不可避免。在中国现有的金融环境中,面对普遍存在的债务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会有相对成熟的应对能力和政策优势。民间金融机构进入不擅长的大额借贷领域,风险集中被放大的几率会更高。
与整体经济下行相对应的是个人消费的繁荣。伴随着个人消费理念的更新换代,中国个人信贷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显著增长。有机构预测,中国的非住房消费信贷市场将以每年26%的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0年个人债务水平将从2015年的近5万亿增至15万亿。与此同时,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也催生了新一轮创业浪潮。包括各类“微商微店”和小微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纷纷涌现。这一部分迅猛增加的需求,传统金融机构的反应速度的确没有那么快,这就给了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一个机会,可以成为一支庞大的机动部队。在监管部门的设想中,无论是个人消费的增长,还是小微企业的发展,都需要网络借贷平台提供银行外的补充性支持。
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致命短板依旧是风控。在长期的行业实践中,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结构性数据。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凭借着技术优势提高了信息获取和数据处理的效率,但数据来源的不确定性以及非权威性,使风控能力成为最大挑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并不存在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已有的信用信息也没有实现有效的商业化。平台不得不自寻方式获取更多维度的数据来填补自己的风控模型。与银行相比,网贷平台无疑面临着更为复杂的信息整合难度。在金融科技还未发展到万物互联的阶段时,如果没有一整套完善的线上线下风控体系,网贷平台很难在目前的信用环境中长久生存下来。
《暂行办法》设定单个平台借款上限的基础上增加不同平台间的借款总额上限,或许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希望尽快建立不同平台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如果信用信息能够得到有效的共享,同时有机会纳入央行的征信体系,这将大大减少平台甄别优质资产的成本,从而降低理财人的投资风险。今年一月,由央行支付清算协会主导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正式上线,目前接入的平台已有13家。虽然这个数字相比于庞大的网贷机构数量来说还是九牛一毛,但我们可以感受到***在整合民间信用信息上的迫切要求,对于行业来说,至少迈出了第一步。
在《暂行办法》给出的12个月整改期内,大部分平台都会经历难以避免的转型阵痛。网贷行业以小额信用贷款开始,如今却远远不止,企业贷款早已超出小微的范围,有的项目甚至达到上亿的规模。目前,整个P2P行业近7000亿的贷款余额,其中有超过一大半来源于大额借贷项目。如何在整改期内安全有效地消化既有大额资产,会成为大部分平台必须面临的抉择。对于监管而言,能否在这段时间内协助好相关企业顺利退出或调整,以及能否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危机,都是极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