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不是扣除贷款本金,而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的第一笔住房贷款。每月需固定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每年扣除金额为24000元。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屋的,只有一方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纳税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者配偶在境内购买住房的,为贷款当年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实际发生的利息按每月1000元计算。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首套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配偶双方同意,配偶一方可以选择扣除,且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夫妻婚前单独购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者按照婚后购买的其中一套住房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