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老板在‘跑’……”,是不是很耳熟。温州债务危机引发资金链断裂的连锁效应,引发各方关注。民间借贷的对错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今天我们来谈谈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债务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民间借贷是不是高利贷,以弥补生产生活中暂时的资金短缺的行为。《合同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事实上,明确民间借贷属于借贷合同。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目前涉及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民法典》等。此外,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1999年1月颁布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两项司法解释分别是也分开。对此类案件的程序问题和效力认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很多高利贷都是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进行的。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高利贷。至于什么是高利贷,目前我们民法界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借款利率超过或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商户贷款,就构成高利贷。有学者认为,贷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的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否则构成高利贷。
第二个观点是高利贷应该有一个法定限额,但是这个限额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民间借贷的指导利率。每个地方。,构成高利贷。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超出部分无效,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这部分。
第三种观点认为,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构成高利贷的利息数额,由于立法和司法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总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合法的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 根据有序原则,对具体借贷关系进行详细分析,进而判断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该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分生活贷款和生产经营贷款,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贷款只用于消费民间借贷是不是高利贷,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贷款的目的是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其利率应高于生活贷款利率。
总的来说,民间借贷与高利贷有三点区别:一是借贷形式不同,高利贷可以不抵押、不担保,而合法的民间借贷需要完整的借贷手续;二是贷款利息不同。,高利贷利息和合法民间借贷利息有很大区别;第三,催收方式不同,高利贷主要采用威胁、暴力等方式胁迫,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违约,只需要遵守借贷或担保合同即可。,要求借款人或者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
民间借贷需要签订合同。普通人贷款往往看不到哪些条款是违法的,有损自己的权益。签订合同时过桥垫资,应注意以下问题: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必须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利息,将被视为无息贷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依法不受保护。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谋取高额利息。试用期间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退还本金。
2、出借人明知故犯借钱,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双方违法放贷的,可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贷款抵押涉及房地产的,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对抗第三人。
4. 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没有约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要求,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支持。
5、保证人必须在还款期届满后6个月内主张权利。
6、债权文书经公证可以强制执行的,可以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中小企业在遇到资金困难时,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只能冒险从民间借贷中“押注”市场。事实上,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关于发展民间借贷,要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加快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当然小额贷款,从长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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